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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撤销董总华教综合大厦施工禁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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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7 07:00:5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裁决,撤销了对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非营利公司”)和新纪元大学学院(以下简称“新院”)的单方面禁令,该禁令原本禁止董总和独大有限公司在“董总华教综合大厦”项目上进行施工。


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对此裁决表示满意,并联合发表了一份声明。


三机构指出,非营利公司和新院去年6月和8月分别获得了单方面禁令,禁止董总和独大在独大拥有的土地上进行“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工程,直至相关案件经公开庭审后作出最终裁决。随后,董总和独大提出了上诉。


据他们的说法,布城上诉庭在2024年3月21日进行了审讯,并于3月27日做出了裁决。


“上诉庭认为,非营利公司和新院未遵守法庭程序第29指令(Rules of Court 2012 Order 29),特别是Rule 1(2A)的 C, D 和E 条文。”


“在申请单方面禁令时,起诉人未通知董总和独大,也未在宣誓书中明确列出所有与案件相关的细节,包括不利于起诉人的情况。”


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表示,法官在陈词中提到,起诉人声称他们直到2023年5月才获悉“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计划,但媒体报道证明,起诉人早在2022年就已知晓此计划,因此不存在紧急情况需要提出禁令。


“此外,非营利公司没有向高庭清楚说明,他们在2022年曾向三机构提出要求增建四万平方尺的教学空间以供新院使用。上诉庭认为,起诉人有多项不利于其自身的行为,以及故意隐瞒信息以获得禁令,因此高庭不应该批准单方面禁令申请,也不应该在诉辩双方审讯后继续让禁令有效。”


三机构指出,上诉庭最终一致裁定支持董总和独大的上诉,并裁定非营利公司和新院需联合赔偿各3万令吉作为堂费。


同时,上诉庭也宣布,非营利公司和新院在获得禁令后导致董总和独大在土地使用和建设进度上遭受的损失,可在莎阿南高庭提出索赔。


关于非营利公司和新院声称“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建设会引发土地侵占或非法侵入的官司,将于今年5月在莎阿南高庭进行公开审理,但这并不影响“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建设工程的启动。


最后,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呼吁社会各界继续支持“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建设。


新闻credit: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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